中新網吉林新聞5月8日電 (譚偉旗 王曉婷)近日,長春市九臺區(qū)人民法院春陽人民法庭將法庭“搬”到病床前,成功調解了一起繼承糾紛案件,化解了當事人的心結。
據悉,2024年,李某1的父親李某2去世,悲痛之余,李某2名下還有住房公積金沒有處理,而被繼承人李某2只有兒子李某1與母親趙某兩位繼承人,現(xiàn)李某1起訴至法院要求繼承李某2遺留的住房公積金。
法官王卓充分了解案情后,考慮到趙某已年近90歲且患病住院,來往法院參與訴訟存在諸多不便,在主動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(lián)系并征得同意后,決定把“巡回法庭”搬到病床前。
調解過程中,法官采用嘮家常的方式了解雙方的想法。一方面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詳細講解了遺產繼承的法定順序、分配原則等,另一方面以“家”為中心,以“家人”為著力點,耐心組織調解。
最終,雙方當事人對遺產繼承事宜達成一致意見,被繼承人李某2遺留的住房公積金由李某1一人繼承,趙某自愿放棄對該筆遺產的繼承。法官當場制作調解筆錄,雙方當事人簽下名字摁下手印,至此調解圓滿完成。
法官就是,法不容情,但法不外乎人情。這一件繼承案件背后是一個家庭的共同抉擇,也是一場親情的守護與付出。
下一步,該院將積極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始終強化“如我在訴”工作理念,將“柔性司法”融入案件審理,不斷優(yōu)化訴訟服務便民舉措,讓審判工作更接地氣、更近民意,打通司法服務人民群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(完)